企业社保费率调整后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2个百分点,用人单位缴费率由8.5%降为6%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后,医疗补充金缴费办法仍按原政策执行,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。
工伤保险风险较大行业和一般风险行业缴费费率各降0.5个百分点。缴费费率为0.5%的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,费率维持不变。按 “工程项目”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,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原政策执行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0.5个百分点,由1%调整为0.5%。5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缴费,由用人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登记手续。